进 口 旧 机 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
申请事项办事流程所需书面材料办理时限
广东局签证
需办工作联系单
申请《工作联系单》:受理---审核---签发《工作联系单》
凭机电证申请备案:受理---初审―-复审---签发备案文件
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(盖章确认)
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(盖章确认)
申请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
收货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
发货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(复印件)
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代理进口协议(必要时提供,须盖
章确认)
国家允许进口证明文件(地方机电明复印件或商务部证明复
印件,须核对原件)
制造日期超过8年(含8年)的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当前设
备清晰的彩色照片、状况说明材料
进口旧机电产品用于销售的,需提供内销合同或在国内销售
的情况说明等材料(须盖章确认)
三资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项目成立的文件及设备清单,免
征税进口的旧机电需提供海关审定的《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》
来料加工企业需提供外经委批准的加工协议书及海关审定的
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》,若有变更,同时应附外经委批准的变
更协议书及《加工合同变更情况表》
|